14.《魏书》(史书)北魏
●“谷阳[1]有苦城、阳都陂[2]、老子庙、栾城[3]……武平正始中置,有武平城、赖乡城[4]”。
南北朝北齐魏收撰《魏书》卷一百六书影.来源哈佛大学图书馆藏本
《魏书》是二十四史之一,纪传体题材,是北朝北齐人魏收(506—572) 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,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。
《魏书》共124卷,其中本纪12卷,列传92卷,志20卷。因有些本纪、列传和志篇幅过长,又分为上、下,或上、中、下3卷,实共131卷。
注:
[1]东晋成帝咸康三年(337年),苦县更名为谷阳县。《水经注》言谷水东经苦县故城中并在赖乡城南注入涡水,说明苦城不在谷水之阳,而赖乡城位于谷水之阳。这也进一步佐证了当时谷阳县治确已迁至赖乡城。
南北朝时期,谷阳县仍处于南朝和北朝交界一带,先后辖于南朝刘宋、萧齐和北朝北魏、东魏、高齐(即北齐,因开国皇帝为高洋,故称)。其中刘宋时期(420 —479),陈郡、谯郡一带交替隶属北魏和刘宋、萧齐,武平也一度省入谷阳;刘宋、萧齐灭亡后,北魏于正始年间(504—508 )复置武平县。此后,谷阳县于“高齐(550—577)省入武平县”(见《元和郡县图志》) 。
隋开皇六年(586)复置谷阳时,县治设在苦城而非谷阳城,故《元和郡县图志》言“理苦城”(如果仍在谷阳城的话,就无需写为“理”苦城了),后又演变为真源县城。隋朝以后,赖乡所在县的县治再也没有迁移,故唐代以后史书多记载“真源县东至(亳)州五十九里”。
[2]阳都陂,今河南省郸城县丁村南,《水经注·颍水·沙水》:沙水自百尺沟,东径宁平县之故城南……沙水又东,积而为陂,谓之阳都陂。
[3]为栾台,今鹿邑县城东南18里。
[4]由于刘宋时期武平省入谷阳,北魏正始年间复置武平县,高齐时期谷阳又省入武平,武平、谷阳两县在南北朝时期时分时合,交替隶属,所以,北齐 (即高齐)魏收撰《魏书》时,就把两县地名混淆了,把谷阳县的赖乡城误记到武平县名下。但这也说明,《魏书》所载的苦城与赖乡城(谷阳故城) 绝非同一个城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