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批谬录

《用科学的态度确认老子故里之所在》

时间:2023-06-30 19:49:14   作者:石小生   来源:   阅读:322   评论:0
内容摘要:——兼与孙以楷先生《老子故里考》商榷研究任何问题,都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态度,对争议已久的老子故里的解析也不例外。古人讲:“治史如断狱”,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史学研究和商榷的时候,要不存偏见,不能凭空臆想、断章取义、望文生义,应该以科学的精神、求实求是的态度,对史料进行由此及彼、由表及......

——兼与孙以楷先生《老子故里考》商榷


研究任何问题,都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态度,对争议已久的老子故里的解析也不例外。古人讲:“治史如断狱”,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史学研究和商榷的时候,要不存偏见,不能凭空臆想、断章取义、望文生义,应该以科学的精神、求实求是的态度,对史料进行由此及彼、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,比较鉴别,做到去芜存菁、去伪存真,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。即便最终无果,在这种长期认真的探讨中,参与者和关心此事的人均可以从中获取大量的历史知识,学会一些研究历史问题的方式方法,这对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、学识水平,以及扩大两地老子名胜的影响都是大有益处的。

在河南、安徽两省学者关于老子故里的学术争论中,孙以楷先生是“老子故里涡阳说”的重量级学者之一,他在《老子故里考》一文中,翻阅了许多书籍,列举了大量的史料,着实为“涡阳说”做出来巨大的贡献,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。但遗憾的是,孙先生的文章中,有许多地方对史学研究的方法没有很好的把握,对史书研读过于粗糙,主观愿望过于强烈,以至于出现了许多不应该有的误判和一些匪夷所思的结论,并以这些“推测的结论”肯定“涡阳说”,否定“鹿邑说”,这些都是不应该的。

孙先生的文章较长,现仅举几例以商榷,不当之处,万望海涵。

 

第一,孙先生文中首先对《史记·老子传》云:“老子者,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”的记载进行了怀疑和否定。孙先生否定《史记》的这一记载的动机我们可以理解,因为这是目前认定老子故里时间最早、最权威、最清晰、最准确的记载,不否定这个史实,“涡阳说”就无从谈起。当然,我们不否认历代史书多有错讹甚至作伪的史料,所以才有后世连绵不断的校雠之学,但这种勘误是建立在有比勘误对象更早、更接近事实真相、更权威的史书以及同一部史书中有与此矛盾、抵牾的史料记载,或者后世有新的考古和实物、遗迹出现,以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,古史中那些明显违背客观规律的记载,才有可能去否定质疑的对象,而不是凭空猜测、主观臆断。

孙先生在《老子故里考》一文中质疑、否定《史记》的主要理由有二,一是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所写人物籍贯,基本体例是,或写国籍县籍,或只写国籍不写县籍,或只写县籍不写国籍,写了国籍、县籍,又交代乡里的只有刘邦、孔子、老子三人。既写国籍又写县籍而不写乡里者,如‘苏秦,东周洛阳人’、‘李斯,楚上蔡人’、‘孟轲,邹人’、‘张仪,魏人’。只写县籍不写国籍亦不交代乡里者,如‘庄子,蒙人’、‘申不害,京人’。为什么惟独对刘邦、孔子、老子三人的籍贯既写了国籍又写了县籍还交代了乡里呢?对于刘邦,我们不难理解,因为他是汉朝开国之君,特例待之。对于孔子,我们也好理解,因为儒家学派传承不绝,汉代人对孔子生平所知甚详,当然也熟知孔子的国籍、县籍和乡里。司马迁很尊重孔子,破例把他放在“世家”中立传,也特地破例交代了孔子的乡里”。

孙先生上边的这些话语是没有问题的,但至此却话头一转说道:“惟独对老子乡里的交代是那样仔细,让人难以置信……今本《史记·老子传》中关于老子乡里的一段文字,既不合情理也不合《史记》体例,实在可疑。我们怀疑今本《史记》的这一段文字不是《史记》原文,而是经过后人改动的。”随后,孙先生举例:“古棣、周英《老子通》说:‘司马迁对老子的国籍、县籍、乡里所记如此详尽,当与《孔子世家》相同,因为老子、孔子的后代子孙在汉代都是知名人物,从而能够稽实的缘故。’”按说,孙先生举的这个例子已经否定了自己的无端猜想,但孙先生随后又说:“因为老子、孔子的里籍能够稽实,所以就写得详尽,按此原则,《史记》中还有许多人物的乡里都能稽实,为什么不详尽写出?如汉代开国之相萧何(孙先生列举了萧何、曹参、贾谊等人的例子)……”

孙先生用这样的观点来否定司马迁《史记》对老子故里记载的真实性,实在有点匪夷所思。首先,孙先生认为《史记》“交代乡里的只有刘邦、孔子、老子三人”就是非常片面、主观的。细读《史记》,并非“惟独对老子乡里的交代是那样仔细”,籍贯写到乡里的除了刘邦、孔子、老子之外,还有聂政、郦食其二人。《史记·卷八十六·刺客列传》云:“聂政者,轵深井里人也。”《索隐》:“《地理志》河内有轵县,深井,轵县之里名也。”《史记·卷九十七·郦生陆贾列传》云:“郦生食其者,陈留高阳人也。”《索隐》案:“高阳属陈留圉县。高阳,乡名也,故《耆旧传》云‘食其,高阳乡人’。”聂政、郦食其在《史记》人物中的影响都是远远低于刘邦、孔子、老子的,可见,以故里能否写的乡里的所谓“体例”来否定老子故里的真实性,认为“惟独对老子乡里的交代是那样仔细,让人难以置信”,实在是有些过于想当然了。可能是孙先生认为,老子和孔子的地位也应该如同萧何与刘邦一样,是低一级的,老子是不应该和孔子一样详细到乡里的。否则,孙先生怎么会对《史记》将孔子、老子的籍贯都详细到乡里这样的“体例”而大为惊诧,认为“让人难以置信”、“实在可疑”呢?当然,孔子、老子的地位高下自是可以评价,但为了否定老子故里在“楚苦县厉乡曲仁里”的记载而如此贬低老子,于“涡阳说”力争老子故里的初衷是相悖的。如果《史记》将老子的故里详细到乡里就“让人难以置信”、“实在可疑”,那么聂政和郦食其的故里呢?是不是更加“让人难以置信”、“实在可疑”呢?


另外,关于《史记》人物籍贯的写法孙先生的观点也有些过于主观,凡读史者都知道,正史人物志中,人名之后的籍贯一般采用两段式,即郡(国)名、县名,二十四史的人物传概莫能外。其二是一段式,即只写郡名,这种情况多为人物籍贯为郡治所在地或县名无载。其三,少部分重要人物,也有写成三段式的,如《晋书•帝纪第一》:“宣皇帝讳懿,字仲达,河内温县孝敬里人。”但不可否认的是,这种体例是《三国志》、《后汉书》以后才形成的,《史记》中以郡(国)县记人物籍贯的体例仅仅是初具雏形,而成书于东汉的《汉书》沿袭了《史记》人物籍贯的体例。《汉书》中人物籍贯写到乡里的除了刘邦、郦食其沿用《史记》以外,陈平、郦商的籍贯亦写的乡,为“阳武戸牗乡”和“高阳”。


再者,在《史记》中,除了孙先生列举的几种形式外,还有不记籍贯、故里,而记其先祖至本人迁徙过程的,如:“冯唐者,其大父赵人。父徙代。汉兴徙安陵。”“万石君名奋,其父赵人也,姓石氏。赵亡,徙居温。”还有地名加职业的,如:“吕不韦者,阳翟大贾人也。”“颍阴侯灌婴者,睢阳贩缯者也。”由此可见,《史记》作为中国首部纪传体史书,在人物籍贯的体例上并没有一个完备的形式,加上《史记》记述的人物多数年代久远,文字缺失,故司马迁只能按照其所掌握的资料多寡来记述,知者详记,不知者略记;家族脉络清晰者多记,反之则少记。所以,孙先生以老子故里表述不符合“体例”来否定《史记》记载的真实性,实在是多此一举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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